第三十章 端午节(4 / 5)

高二郎还得了五十套鸳鸯战袄,但这次行动用不上,就放在牛头寨里。

高二郎带着一队县兵,与沙宝国去水陆关巡检司。

水陆关巡检司,设两道关卡,陆路有巡检陆刀郎管辖。这道关卡,每天来往商旅众多,县兵收取商品厘税、人头税、车马税等,统称通关税,这是隆地县一个重要的财源。

明初以低效率的实物征收制和劳役制。衙门内的传令、狱丁,都由各乡村轮派,即使文具纸张,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类的修理,也是同样零星杂碎地向村民征收。全国盖满了此来彼往短线条的补给线,一个边防的兵镇,可能接收一二十个县的接济。一个县也可以向一打以上的机构缴纳财物。

明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役,合并为一条,折合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到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一条鞭法是赋役一次重大变革,纳银代役的规定,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赋役纳银的办法,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一条鞭法实行之后,明朝财政一度好转,太仓粟可支十年,太仆寺积金四百余万两,但由于得罪了大官僚和大地主的的利益,遭到激烈反对。张居正死后,一条鞭法因贯彻不利,弊端百出,被支离破碎的阉割。虽名以上朝廷取消了一条鞭法,但具体实施上,许多内容被继承下来了。

明万历年间,夏税米麦总四百六十万五千余石,钞五万七千九百余锭,绢二十万六千馀匹。秋粮米总二千二百三万三千余石。

其中大部分为朝廷正税,入太仓、太仆寺,属于地方财政收入很模糊的界定。

而地方财政负担很重,还要负担地方上的义仓、劳役、卫所、守备营、募兵等费用。所以商税是地方财政最主要来源,大笔款项支出,全靠各种名目的商业税。朝廷只要想多征收商业税,那就会引起整个官场的强烈反对。朝廷一年征收的商业税约五十万两,地方官员还在为商人请命,要朝廷取消商业税。其实该收的商业税,地方上一文也没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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