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天还没亮,公园里响起了欢快的音乐歌声,这是来自大草原的魔性呼唤,被吵醒的任我赢有一种想要扭腰跳舞的感觉。
歌曲完毕回归古典纯音乐,新的一天开启了。
陆陆续续公园里出现一批一批的老人和小孩,老人们多半在打太极拳,小孩子都是被教练员带着耍武术,打拳和练剑的都有。
另有三两个跑步的年轻人。
晨练这一块,二十年过去了,一如既往的两极分化,中间断层凭空消失。
此时已经不再适合静坐在长椅上了,再坐下去会被人当成窥觊小朋友的怪蜀黍了。
任我赢随波逐流的加入了晨跑的队伍中。
此时脸上的肿已消,只余留了外伤痕迹,不会再吓到人了。
十公里没能一次性拿下,中途休息了半个钟,毕竟底子还是太薄,运动不是仅凭内力来全自动驾驶的,同样也需要身体素质,这是油好车不行,没有内力他就是个普通的学生弟弟。
坚持做完三项一百后,又十一天童子功内力到手,变强的层次感非常显著,感觉棒极了。
“小伙子,不错啊。”一个突兀又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任我赢回头一看,迟疑了一下说道“你好。”
“怎么,忘记我是谁了?昨天我们还一起抓贼,你这身衣服化成灰我都记得,那贼人被压走前我已到场,怎么?把贼人的衣服扒了就不认识我了!”说话的正是昨天白天遇到的暴躁老头,只见他满面红光,应该刚刚也练过。
任我赢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说道“没,当然还记得你,哈哈。那个,我还有事,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