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件违反规定的事情,被剥夺了当拘魂
临时工的权利,还被消除了那段当临时工的记忆,没有了如此高薪的收入,我的生活又开始变得贫穷,我放弃了学业,每天不得不为了能够吃饱饭而努力工作,而且作为一个临时工他是会长生不老的,丢了工作也就是说我也会有一天突然死去,但是我并不后悔我这样做。
那天我看到孩子母亲哭红的双眼,和孩子那善良纯真的笑容,还有他看到自己母亲悲伤时向我询问的懵懂眼神,都让我无法对他下手,于是我就将孩子的魂魄重新打回到了他的体内,将写有他名字的名单给撕碎了。
就算是我还存有这段记忆,我想我也是不会后悔的,如果每天都在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就算是长生不老又有什么意义呢?看到那个孩子能够快乐的成长,每次都会笑着叫我“叔叔”,我感觉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对的一件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