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这三种剑的不一定是高手,却一定是有钱人。
“嚓嚓”
两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在两人走到一处窄小的路段上的时候从两边的草丛中蹿了出来,他们衣着破烂,手中却有武器,是长矛和斧头。
他们一前一后地堵住了路口。
这处窄小路径只容一人通过,两边是密密麻麻的灌木,有一人多高,其上还缠绕着荆棘,即使是最敏捷的影子山猫也不可能穿过去。
这下两个人一下子就陷入保卫。
玛尔斯身后的少年已经拔出了腰间的长剑,这把剑是一把双手剑,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锋利无比。
“我身上没有钱”,玛尔斯不慌不忙,很光棍的摊了摊手,他拍了拍自己的腰间和身上几个容易藏东西的部位,都是空空如也,十分的干瘪。
有钱人怕被打劫,比打劫的人还穷的人会怕打劫吗?
两个明显是劫匪的人,不禁愣住了,想来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坦坦荡荡的人。
其中长的瘦一些,看上去聪明一些的那个喊道“你刚从城里出来,身上怎么会没钱?一定是把钱藏在了什么,我们很难找到的地方吧?狡猾的家伙,如果你不肯把钱拿出来,哼哼。”
“你们想怎么样?搜身?好,用不着你们动手,我自己来”,马尔斯放下身上背着的长枪,干脆解开了自己的裤腰带。
河湾地靠近多恩,虽然没有多恩那样炎热,但正是长夏,温度也不低。
现在是四下无人的树林中,只有两个劫匪和另一个少年,玛尔斯干脆脱下自己的上衣,接着又脱下自己的裤子,只留下一条四四方方的破短裤。他身上肌肉匀称,给人一种即将爆发的感觉,浑身上下只留一条四四方方的短裤,现在他身上就只剩这一条短裤能藏东西了。
大家都是男人玛尔斯也不藏拙,干脆掏出来晃了两下
“怎么样?这回该相信我了吧?我身上可是什么都没有啊!”,玛尔斯真诚的样子,让两个绑匪不由得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