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明清时期,就是菜市场行刑。
想象一下,现代偷几千块钱被判死刑是什么概念。
这还是汉朝,法律已经算是宽松了一些,秦朝的法律更严苛,偷盗罪几乎与杀人罪并列。
只要你敢偷,哪怕1毛钱,也得服徭役30天。
从秦简《法律答问》里来看,基本上就是犯点小罪坐牢服徭役,中罪就是死刑,大罪不用想了,直接连坐。
如此严酷的律法,也难怪秦二世而亡。
“既然量刑没错,那是何意?”
吴恭脸色就更加不好看,把廷尉已经盖章要斩首的犯人临时叫停,硬生生又拉回死牢里,这无疑在打廷尉的脸。
陈暮说道“这案子有一处疑点。”
“哪处有疑点?”
“公文上说,富商张斗丢失玉器一件,值三两金,后于案犯王乙家中人臧并获,是与不是?”
“不错,公文里写得很清楚,王乙那日醉酒,趁夜潜入张家,盗取玉器,墙壁上还有王乙那日所穿之鞋的鞋印,印纹已经对比过,确认无误。”
“所以我才有一点想不明白。”
“哪一点?”
“按照以往公文叙述,当地官府如何确认是这名犯人,又如何抓住他的,都会详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