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莫莫是这家酒吧的会员,其实她很少来这里,因为她的本性更喜欢热闹,对这种静吧往往是敬而远之,但想到今天要“策反”孟丽,而孟丽从上学时就喜静不喜动,所以就把她带到了这里,至于极力拉拢孔珊珊,自然是发现了孔珊珊更容易获得孟丽的信任罢了。
服务生将三人带到一处偏僻一些的卡座,点好酒水,三人一时无话。
孟丽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早点回去吧,太浪费了。毕竟刚才那账单吓了她一跳,甚至不亚于在酒楼中看到酒时的惊吓,毕竟,那酒看起来高档,却没看到价格,否则孟丽在酒楼就会晕倒了。而在这里,虽然不至于晕倒,但也足以让孟丽合不拢嘴了。
谷莫莫轻蔑地一笑。
当初的五朵金花,谷莫莫最喜欢孟丽,因为孟丽最温柔最漂亮。但现在,她最瞧不起的也是孟丽,因为孟丽最“穷”。
哼,喝两杯酒都能吓坏你,你还能有什么出息?
三人各怀心腹事,谷莫莫要完成家族的任务,鼓动孟丽离婚,想来想去,决定从讲述自己的日常生活入手,谷莫莫的日常生活自然是“精彩”的,所以,听了一阵,孟丽和孔珊珊都被吸引住了,她们并不觉得孔珊珊是炫耀,或者觉得太疏离,只是对那些自己不了解的生活好奇罢了。
但隔壁桌的女子不乐意了。
隔壁桌的男子自然也要表现出不乐意了,尽管,他一直在瞟着孟丽等人。
当然了,隔壁桌女子的不乐意,恐怕和他的瞟也有直接关系。
“一群胡同串子,跑这儿装什么大尾巴蛆?”女子一开口,就是一口北京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