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无论你的写作文风是质朴真实,还是浮夸虚伪,又或者是絮絮叨叨、废话连篇,这些全部都会被速记羽毛笔模仿到位,随后在再次工作的时候,被非常直观地体现在它所书写出来的文字上。”
“因此,一只速记羽毛笔越是使用得时间长,就会变得越是好用。毕竟,那些使用者平日里习惯使用,但是别人却不怎么用的词汇和句子,都会在被再次提及的时候,以绝对准确的姿态自动跳出来。而一份如同被修改过后的稿件的初稿,则能够在使用者需要写一份非常长的文章的时候,发挥很大的作用,并且帮助使用者节省大量的时间。”
“只不过当然,这样一种如同小秘书一般方便快捷的文具,并不适合拿来给小孩子进行使用,只因为,怎么样才能够练出漂亮流畅的字体,以及怎么样才能够准确记忆单词的拼写,这些都是会帮我们跳过这一切的速记羽毛笔,所不能够带给我们的。”
上辈子的时候就非常依赖语音输入法,因此好多时候常常弄得提笔忘字,薇尔利特可不打算在这辈子上了考场之后,因为想不起来某些单词的拼写或者一个不小心搞错了语法上的问题,而非常无语地丢掉大量的分数。rd一样,帮助使用者检查拼写错误的羽毛笔,对于穿越之后还没能够摆脱学生时代的薇尔利特而言,很明显要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已经从薇尔利特那里了解过,伴随着智能化的提高,甚至还能够在使用者与他人进行交谈的时候,自动提炼谈话的主要内容,并且直接将其撰写成为文章的速记羽毛笔,所以同样对光顾文人居羽毛笔店没什么兴趣,文森特就这么兴致勃勃地跟在薇尔利特身后,迈步走进了德维斯和班斯商店。
“在几天前你刚刚搬到我家来的时候,我就想要拿这个东西给你用用了,只不过当时我刚好手里头没有,所以现在,既然我们已经来到了霍格默德,那么,不买一块检测水晶什么的,可就不应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