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路飞才将第一目标放在了超市的生肉储藏上。
出发之前,路飞特地准备了一番,起子是必带的武器,被他藏在裤兜里,没有想着要去击杀丧尸,而是为活人准备的。
他觉得他现在要面对的危险,主要源自幸存者。
如果单独遇到两个以上的幸存者,他必死无疑。
有时候他甚至在想,丧尸的要害在头部,要不要弄个头盔来戴上,但想了想,还是算了,戴着头盔的丧尸不是没有,只是太显眼了,就算混在丧尸群里,也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这和他既定的低调策略不相符。
接着便是昨晚特意充满电的五个手机,来源便是死在诊所里的几只丧尸,也被他揣进了兜里。
手机的作用嘛,路飞望了望酒店的方向。
“等老子克服了血肉诱惑后,就让你们感受下,什么叫绝望!”
他慢慢的打开了诊所大门,朝外面观察了一番,钻出诊所,步履蹒跚的走在街道上,尽管他可以控制身体,使其走的快一点,但他并没有这么做,现在才是一个丧尸正确的行走方式。
看似徘徊,又缓慢前行着。
就算有人看到,也无法区分他和街上丧尸的不同来。
天知道街道两旁的高楼大厦里,有多少幸存者在透过窗户,观察着街上的丧尸。
虽然路飞也知道,尽管对他可能造不成伤害,但他也不能冒一点险,被人看出端倪,然后盯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