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苏劫为赵姬准备的礼物!(3 / 5)

蒙恬道“回武侯,这是末将在边关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才想起平日里军中书写都是用的竹签,写两字便要蘸墨,极为不便,若是能够用这种毛须替代,一定会大大的提高文书效率!”

苏劫,王翦王贲都纷纷点头,他们都是知道毛笔的作用的,只要染墨可以书写很多字,比竹签要效率的多。

蒙恬继续道“后来末将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本以为可以成为毛笔,可试了之后发现根本无法染墨,自然也就放弃了,当时末将便将兔毛笔扔在了关外的一个石坑中。”

苏劫问道“那日后,你又是如何成笔的呢?”

蒙恬道“末将也不太清楚,只是有一日,末将无意中路过那个石坑,发现兔毛湿漉,看到笔上的兔毛更加白了几分,用手触摸之后发现更加柔弱,于是就试着带回了萧关,蘸墨试了试,果然便能成字!”

苏劫笑着点头,道“你可知道,你的毛笔是天大功劳?”

实际上,毛笔并不是蒙恬发明!

秦谓之笔,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

嬴政一统天下后,才统称为笔。

但是笔不始于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于前人,也就是说,后世所用的毛笔,都是按照蒙恬的样板来延续了数千年!是蒙恬精制!

蒙恬大惊道“武侯此是何意,此物只是蒙恬效仿前人而精制!”

苏劫道“从大的来说,此笔功在千秋,从近的来说,此笔一出,我秦更会强大数分!”

王翦已然明白了过来。

苏劫继续道“竹签刻字,一时六十余字,竹签书文,一时二百余字,若是毛笔,一时多少字?蒙恬,你若是将此笔贡给秦王,阐明其中真意,让大秦上下,皆用此笔,于国便有社稷之功,若是百家学问,皆用此笔,那于后世便有文儒香火之功,此功不可谓不大啊!”

蒙恬愣了半刻,他没有这般去想过。

大王如何会看重他捣鼓的小玩意,此时听苏劫这么一说,才知道原来毛笔对秦国这么重要!

苏劫道“你于秦国有大功,本侯封赏,已经不太合适了,只有大王才合适,本侯想将此笔献给大王,表彰你的功劳,你觉得如何呢?”

蒙恬知道这是武侯刻意的想提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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