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些官员的地调动,朝堂之上再一次订立了一个官员的晋升机制,给所有有能力的官员一个机会。
朝堂之上的六部官员,在五十五岁之后,会被调派到各个行省,担任行省的最高级别的官员。
崇祯皇帝在采取了江枫的建议之后设立的总督,以前的三边总督又或者是蓟辽总督等等官职,被撤销了。
总督的职责便是协管行省的六部分局,就像是一个小朝廷一样,治理地方。
但是这个小朝廷要接受来自于御史台和都察院的监督,并且还要接受他们的审查。
除此之外,这个行省的总督,会在五年轮换一次。
当他们的政绩不合格的时候,也会予以撤销,然后还要问罪惩罚等等。
随着官员制度的细化,也随着朝堂官员权力的外放,形成了总督制度。
大明的官场再一次震荡了一下。
影响并不是很大。
但是最起码地方上的小朝廷算是建立起来了,而地方上的治理也就变得更加有效了。
一个县城的官员出现了问题,很快就能够被发现。
一旦有百姓举报,地方的御史台就会请求调查,然后上面的御史台也会协助。
这才能够让大明能够稳定发展。
大明再一次掀起了整风运动,而这一次,要比最开始还要严格和正规。
当年最开始用御史台来清查,其实并是不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