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即墨诏,白术走回来,一眼就瞧见阳台上的白猊和顾野。
外面只剩一抹残阳,光很淡,白猊躺在顾野脚边,一人一狗,皆是慵懒得不像话,画面却无比和谐。
某一刻,顾野的视线打过来“要哥哥请你吃饭吗?”
微顿,白术说“好。”
那一天晚上,顾野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白术还是小小一只,抱着一个快有她人高的滑板,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那是一个长长的街道上坡,两侧是在秋风里肆意舒展的金色梧桐。
那天的光有些刺眼。
她声音软软的,喊他
“陆野。”
“陆野。”
“陆野。”
……
------题外话------
1
白术的自信是与生俱来的,胆儿大,敢挑战,善于学习。做任何事她都有信心,但真的输了,也会坦然接受。
(这是我这几年最希望拥有的人格,所以她诞生了。)
如果墨墨代表信仰,司笙代表自由,那白术就代表自信。
2
是“陆野”,我没打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