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呼吸一口气,实话实说的承认“嗯,一路都是跪着过来的,看着机会确实不爱放过。”
尽管我并不知道认识连城以后,将来能为我、为公司带来什么,但我想连马征都捧着的角色,肯定不会像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
“第二,说和的兄弟们自己打拼出来的,这话我信。”连城又抓起酒瓶道“和那几个小朋友身上都挂着血腥味,咱们这个岁数的年轻人沾血腥味的不多,沾血腥味还能坐上楚家客气的更少,所以当时看到以后,我就决定跟聊一下。”
“我身上有味么?”我揪着自己的领口使劲嗅了嗅,迷瞪的说“没有吧,好像就一点汗味。”
“哥们,我是当兵出身,第一次立功就是随队抓捕一个连环杀人犯,那种气味很特殊,不是靠鼻子问出来的。”连城哈哈一笑道“就好像穷酸味,也不是靠嗅出来的,那是一种整体气质的表现,我很难跟解释清楚,终归一句话,今天这个社会,像我这种寒门贵子太少了,我欣赏!”
“谢谢城哥抬爱。”见他又举起酒瓶,我也慌忙抓起一瓶酒。
说老实话,连城给人的第一印象特别好,感觉憨厚至极,就好像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大孩子,但要是再仔细一想,就会发现他的这种行为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如果他真是傻子,真是个藏不住事的孩子,今天根本不可能走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感觉,他之所以表现出这幅大大咧咧的模样,很有可能是他事先有过了解,或者是做过调查之类,但又一想,我何德何能,竟然能引起这样的大咖调查,感觉好像又有点不现实。
该说不说,这个连城绝对是我见过人里面最能喝也最爱喝的,从马征他们出门到现在为止,总共还不到十分钟,我已经造了六瓶酒下肚,这家伙只要碰杯,就是对瓶吹,给我喝的都有点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