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再美好的事情,都先得保住性命,命丢了,那这些还有什么用?
大家都听过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
如果来的人都没命,那还有谁来这里拿钱?所以,在财富面前,还得有生路才行!
唐帅和唐高的实力,或许比不上最优秀的猎鹰人,但是比大多数人还是强的,可他们不猎鹰,只拣尸,为的是什么?自然是保命!
没有生路的事,再大的好处他们也不会干的。
汴梁早看出来了,他没能像薛慕澜那样,说动人心,那是他没上过战场,但是他知道把人说动以后要做什么,那就是生路,一条活着冲过猎鹰场的生路。
他说,“猎鹰场,之所以没有人去过死亡森林,不是他们实力不够,而是方法不对,你举着网走,又慢,又不安全,可大家想想,如果我们举着的是盾牌,盾牌上固定树木,树木上插上尖刀,浇上松油点上火,再冲过去会怎么样?你们不要忘了,猎鹰虽猛,但不敢捕食卷缩一团的刺猬,难道我们连刺猬都不如吗?”
这话很提气,特别的提气,即说出了以前做不到的原因,又分析了新方法的可能性,还有活生生的例子,刺猬,没人会认为自己不如刺猬!
但是,光靠说没用,还得要做,要示范,毕竟猎鹰森林的恐怖不是听说,而是血淋淋的现实。
猎鹰不捉刺猬,万一是它们不喜欢吃刺猬呢?这世上的动物,那有实力强的一定要抓实力弱的。
汴梁知道,所以他问昨晚那个盾人借了盾牌,绑了一块木头,插了几把刀,就准备往森林里冲。
仿佛是被他英勇的举动所感染,这时,猎鹰的号角声再次吹响,“呜~~~”今天的第二场猎鹰开始了。
“大哥,你做什么!”薛慕澜有些不解的看着汴梁的动作,直到他举盾,高过头顶,她有些明白,但又不敢往这方面想。
孤身冲猎鹰场,那太危险了,这事怎么能交给大哥来做呢。
汴梁早知道她的心意,笑笑说,“你若没受伤,咱们就一起上,放心吧。”
话音刚落,他就大踏步的跟随着举网人冲进了猎鹰场。
“大哥!”薛慕澜喊着,眼中有些湿润,她知道,汴梁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
如果说追魂这么做,她一点也不会反对,因为在她的意识里,亲兵的命本来就是主人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