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章 签下承包合同(2 / 5)

各队队长以及各队骨干们当场讨论商量,大家一致同意,将鬼谷以每年一百块钱一亩的价格承包给江萌玉。

马大队长还提出了一个承包金的使用方案:

第一,凡是大队的事,需要干部群众参加的,每天补祖一块钱。

同样的,每个到大队部值班的干部,到大队部开会的生产队干部,每天发误工补助一块钱。

第二,原本应该由每家每户凑钱每个月给每个队的五保户三十斤米,从承包金花钱买。

第三,原计划每家每户出的维修大队初中部的钱,现在从鬼谷承包金里出。以后,维修净山大队中小学的钱,都先从承包金里出。不够再实行统筹。

这个方案很公正,众人自然是举双手赞成。

于是,大队长和各队队长当场就在萌玉拿出的合同上签字盖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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