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九章 生产垄断、市场垄断(4 / 5)

新顺1730 望舒慕羲和 1902 字 25天前

“要么,接受朝贡国地位,实行勘合贸易,废除阿姆斯特丹市的直航贸易,改由大顺那边派商船前往巴达维亚。”

“要么,关税协定,大顺的商船也可以在荷兰卖货,与VOC在关税协定的框架下,‘公平竞争’。”

要求听起来确实简单,简单往往代表着可以立刻判断是该支持还是该反对。

各个城市的寡头们全都惊住了,片刻后痛骂大顺的“无耻”。

一个天然的垄断货源的生产者,要求公平竞争?东印度公司怎么在瓷丝茶这几件东西上,和大顺的商人公平竞争?

远洋航线,大顺既然能把官方船队开到这里,路上的货运损失又能比VOC多出多少成本?

况且就算双方互派观察员,真的做到完全的公平竞争,那么这件事的本质会演变成什么?

还不是一个变异版的奥斯坦德茶叶事件?

垄断的砸钱游戏而已。

大顺的欧罗巴公司,与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互相砸钱,看谁砸的过谁,彻底把对方挤出市场,完成垄断。

然后赚取数倍于当初砸钱投入的利润。

否则当初VOC也不可能靠一己之力,和奥斯坦德公司比砸钱、砸到贵族饮品的茶叶,“自降身份”寻常百姓也能喝起了,董事会是有钱没处花了吗?

因为他们很清楚,砸死奥斯坦德公司的茶叶业务,垄断才是暴利。

论砸钱,荷兰人又不傻,只要大顺官方下场,VOC怎么可能砸的过那个200年吃全世界金银而不拉出来一点的饕餮?

VOC现在的财务状况什么样,这些人多少也都知道一些内幕,根本砸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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