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简单毒辣的栽赃(3 / 5)

考虑到我与狗叫哥在霜州发生的矛盾并不是秘密,若是我全力逃走,那个侍女“看到凶手是女人”的证言一定会被引导成惊吓时的错觉。

如此一来,就等于黄泥巴掉进了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在真凶被抓到之前,老子跳进黄河也甭指望能洗清。

嗯,再往深处想想,对方还很可能会故意放跑我。

毕竟老子有个统治霜州的爹,单凭所谓的目击证人,并不足以给我定罪,之后老娘和大姐再让夜枭运作一下,说不定还能炒作出一个被人陷害的境遇,博人同情。

而让老子背上畏罪潜逃的罪名就完全不同了。因为一个被人发现又逃跑的家伙,在情感上就不招人喜欢,所谓被人陷害的可信度也会大大降低。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抓不到真凶,老子的名声就完蛋了,英伯康老匹夫也肯定不会放过这个一劳永逸的机会。

当然,不跑也很麻烦,起码也得被关在大牢里个把月,别说去斑奴山了,老爹的寿诞都会错过,我这个少宫主一样要成为天下笑柄。

跑,身败名裂;不跑,失去翻盘机会。

如果老子不是能变身的马猴烧酒,此时基本已经盖棺定论。

栽赃嫁祸,足够简单,又足够狠毒,背后是谁?二叔?还是英伯康?

狗叫哥勉强也算老头的孙辈,就算狠毒到弄死也无所谓,也没必要杀的这么血腥吧?!

电光火石之间,英雄不可能猜到幕后真凶,只能确定自己的应对是正确的,索性便一脚踹翻屏风,坐在了尸体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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