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指定的辩护律师基本都是一些年轻的小律师,人家老律师大律师,时间是有限的,岂会去办理这种没钱的指定辩护案子?接到司法局指定过来的案子,所里头基本上都让年轻律师去练手了,就好比,你去医院看病,让实习医生拿来练手了,你这病能治好吗?
当然了,指定辩护案子也不是一分钱没有,国家会拨款给你一点辛苦费,也就是一千块钱左右而已,显然,这一点报酬是十分微薄的了。
因此,有钱人肯定是要自己聘请律师,而指定辩护基本上都是家里穷的请不起律师的被告人才做的事,或者觉得自己案子十分糟糕,请律师也没什么作用,干脆不请了,但只要能请的起律师,大多数人还是要请的。
王伟现在是没钱请律师了,同时也觉得自己没生的希望了,就没再请律师,曹云龙的情况跟他差不多,只有李凤科生存欲望比较强烈,让家里人专门给他聘请了一位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