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胜诉(3 / 5)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法官宣布道。

孟浪就开始宣读代理词,主要是两个观点,一个观点就是被告方的说法不合情理,另一个观点就是,被告方当庭说谎,三组证据证明,被告辩解还了原告两万八千块钱的说法不能成立。

被告律师在他说完之后,也作了发言,还是辩解还了两万八千元,欠原告两千元,原告的主张不能成立,相关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现在还欠原告两万八千块钱。

还是原来的陈词滥调,作为被告方只要把水给搅浑了就可以,认定原告方的证据不能百分之百地证明还欠两万八千块钱。

但民事诉讼,跟刑事案件不同,证据不需要百分之百,只要有高度盖然性就可以了,而今天的庭审表明,高度盖然性是站在原告这一边的。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问双方是否调解?

孟浪便跟法官说,这没什么可调解的,只要被告愿意还钱就可以了。

再问被告王巴大,他的律师跟他商议了一下,说道“我们不同意调解,如果原告方愿意,我们可以马上归还所欠的两千块钱。”

被告方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

法官听了,便宣布道“休庭十五分钟,等候宣判!”

site st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