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李琳也对那几个学生的表现和能力颇为满意。
“不管是江海还是那个兰晴,都挺出色的。如果我想要签下他们,却没有戏拍,对方会签吗?”
这是一个疑问句。
荣意都不知道答案。
“错过那两个人有点可惜的,如果让他们演耿耿余淮的话,感觉有点大材小用了。”
他并不是说柳浩两个人不行,而是对方更契合《最好的我们》这部剧。
“剧本也是你写吗?那部剧的类型,以及制作费用呢?”
“费用应该会较高的,类型嘛,等以后你就知道了。”
李琳也不再纠缠这个问题。
“那签约费用怎么算?年限呢也跟其他公司一样吗?”
“签约费用高一点吧,这样能表现出我们的重视。也意味着他们以后不需要为金钱烦恼,可以专心拍戏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这签约费用高了,那年限和违约费用也可以定高一些的。”
反正荣意不会在钱财方面缺斤少两的。
如果要奔向他们认为更好的前途,那违约金是必不可少的。
信任是一回事,合同又是一回事,更何况人都会变的啊。
但白纸黑字的合同,是不会变的。
“行,我知道了。只要签约定下来男女主,同时再找到一位靠谱的导演,那《最好的我们》就差不多可以立项了。”
…
签合同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
哪怕双方有意愿,可也需要争取最大的好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