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潭疑案1(4 / 5)

当魏可问到这点时,米东笑着答道:“我老婆挣钱多,在家里,她也是一家之主。她要是死了,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还补充说,他本人已经买入了足够的保险。

这一套话虽说不可全信,但在老婆是一家之主的家庭里给女人上保险的倒也不乏其例。

因此,魏可也就大致理解了。

田芬是市内最高级夜总会的接待皇后,比中层管理人员米东的收入要高得多。

魏可告诉田春达,虽然没有发现田芬的尸体,但跟车一起掉进杏花谭是必死无疑的,因而郊区公安分局签发了事故证明。一有了公安局签发的事故证明,人寿保险公司几乎就要无条件地支付保险金。

到了支付保险金的时候,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提出了疑问。

“从过去的例子来看,合同签定后六个月内就发生事故而需支付保险金的,不少属于谋财害命。米东有没有这种嫌疑?”保险公司的干部说。

“警察既然确认是交通事故,签发了事故证明,保险公司是没有理由不付保险金的。”又有干部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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