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留下了李重义和二百锦衣卫,三十名暗卫,负责训练这里的倭人。顺便,他还用金子,亲手做了一枚‘唐敕倭国王’印,留给了山背大兄王,考虑到倭国百姓的情绪,李牧去掉了‘奴’的字样,加上了敕封的敕字,明确了倭国国王需要大唐敕封的法理。反正在李牧的角度看来,这是不亏的,什么奴不奴的,只能占嘴上的便宜,实质的东西显然是更重要的。
原本天皇是有名号的,但是山背大兄王已经不是天皇,而是受大唐敕封的倭国国王,所以他也不能像从前的天皇一样取名号。李牧做主,按照唐朝的制度,敕封山背大兄王为‘东海郡王’,封一休为‘东海郡王世子’,倭国国王在大唐便以‘东海郡王’世袭罔替了。
李牧这样封赏,其实并不是乱来的。唐朝的礼制承袭隋朝,对于藩属国有一系列的封爵措施,最高等级便是敕封郡王,有据可查的,便有隋炀帝封吐蕃国王西海郡王的事迹。吐蕃位于大唐以西,封西海郡王,倭国位于大唐以东,还是海岛,封个东海郡王恰如其分。
做完了这些,李牧便登船返回了。他约定好,过了冬,来年春天再来倭国,希望那时候东海郡王的势力范围,可以扩大到倭国国土的一半,即便不能做到这样,也要把沿海岸线的四个码头建设好,这是最低的要求。因为来年,大唐很有可能对高句丽动手,在倭国布置了一年,至少也得满足水路合围的战略需要。
李重义留在倭国,除了训练倭人与苏我氏父子对抗之外,同时也要训练出一支可以打仗的倭人军队。届时大唐与高句丽作战时,倭人也要应招参战才行。否则李牧为山背大兄王做这一切,难道是白做的么?总得付出点什么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