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文平淡如水,文质彬彬。阿史那粗犷豪爽,野性十足。这两个人各有所长,难以取舍。
想着想着,心中又是涌上一丝苦恼,恨自己不能分身,让李思文和阿史那一起做自己的男朋友。
突然心中一喜,想道“听书上讲,唐朝不是一个很开放的朝代吗?那些公主千金个个都有好几个男人,为什么我就不能有呢!”
想来想去,终于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由得开怀舒畅,郁闷全无,禁不住面红耳赤,心中想道“我这撩汉的功夫还真不错,只一会功夫,便将一个大唐帅哥和一个胡人汉子撩到手了。”
她骑在马上,神情恍惚,旁边的唐兵见她如醉如痴,一会愁眉苦脸,一会又偷偷暗笑,像个疯子一般痴痴呆呆,便不屑一顾地看了她一眼,心中骂道“神经病。”
柳诗诗哪里有心思去理会身边的唐兵,即便他手持陌刀刺了过来,她都浑然无知,不会抵挡。
在她心中,最让她感到甜蜜感到幸福的事情,就是阿史那深情的目光。要不是碍于这些唐兵人多,她早已飞身下马,解开阿史那身上的麻绳,领着他远走高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