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希望这个案子给洪尘。
因为洪尘虽然优秀,但还是太年轻了。
警察局局长认为这就是一起普普通通的案件,既然你不愿意,那么手下又没有别人,而且洪尘很热血,要接这个案子。
于是,案子落到了洪尘的头上。
紧接着,第二起凶杀案就发生了。
一名律师死在自己的律所,被人活活放干了血。
而且,凶手还用他的血在地板上写下另外一个单词
nreed
贪婪!
七宗罪之二。
很明显,这是一起蓄意谋杀案。
案件比想象的要压抑很多,每一起案件凶手都会留下一句经书上的话,彰显着自己的虔诚。
毫无疑问,凶手是一个虔诚的信徒,试图用审判七宗罪的方法完成某种仪式。
暴食、贪婪、懒惰、暴怒、嫉妒、傲慢、铯欲。
这个时候的洪尘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会经历什么。
电影拍摄的镜头、氛围都偏向于压抑,洪尘的表演一直很好。
只不过之后的一场戏,导演大卫一直不是特别满意。
那就是弗里曼受邀来洪尘家里吃饭,洪尘和格温的恩爱场面。
剧本中,洪尘和格温要表现出那种让人十分羡慕的感觉,这对剧情也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