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主持人立刻提议,但没有提前准备,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四处搜寻,最终从酒店内的员工借到了一把民谣吉他,送到了高云手中。
茶室外围观了不少观众,高云的身边人包括沈琼霄也有点纳闷,她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王晓乐他们给高某人写歌了?什么时候的事?怎么没听他自己说?
“是不是那首《我的好兄弟高云》?”
周天忒忒笑“我有个兄弟叫高云~富了!”
刁军没憋好屁,摇头晃脑接着唱道“谈了六个女朋友~黄了!”
“这是你们以前写给高云的么?”
沈琼霄听得新奇“……然后呢?”
“嘿嘿,听,听他自己唱!”
两个损友笑而不语,不过注定让他们失望了……
“歌名叫《致云》,是致敬的致,意思是献给高云。但后来我觉得不太好,改了一下,把那个致改成了志气的志,叫《志云》,取志气凌云之意。”
高云坐在沙发上,介绍完后,抱着吉他调一下音,感觉很准,轻轻拨了一个随意的前奏,让自己瞬间进入状态。
这首歌是由阿华、王晓乐、丁慧三人共同作曲填词完成的,当天听完这首歌,高云差点没哭了。
不是单单是曲子多牛逼多么超脱不俗套,音乐多么饱满富有层次感,旋律多么动人而毫不重复。歌词多么精粹感人肺腑,多么深入人心为之振奋,整首歌的音乐形式和表达作曲编曲制作直逼欧美音乐水准,让高云以为这仨人可能是的扮猪吃虎神经病,以前不发光发热,现在才觉醒来拯救华语乐坛……
最重要的是这首歌专门为他所写,那感觉太棒了,真就写到他的心缝里了。他甚至觉得单这一首歌,就值五千万人民币!
因为没有现场其他乐器伴奏,高云采用难度较高的指弹进行了演奏,正所谓一把吉他就是一整个乐队。
左手如蝴蝶般在琴弦上快速飞舞,右手拨音的同时用指节敲响琴箱,做架子鼓伴奏的动次打次……一段轻快奋进的前奏过后,他开口唱道。
“人生如逆旅~无不是行人~~”
“一路途茫茫~世上事悠悠~”
“短短几度春秋~怀忧终年岁~”
“浮名诱此身~今时说于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