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傻孩子,怎么就不懂事呢。若是有个活命的手艺,谁又想着去做贼呢?咱们这行是不能失手的,一旦失手被剁手是小,弄不好连命都得丢了。”
凌虎儿倒不是在危言耸听,窃贼本就是见不得光的,一旦被抓住被扭送见官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更多的情况下苦主会动私刑,不少小贼被抓到后直接被剁了双手。对此,官府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意去管的。
只要不闹出人命,官府们巴不得苦主们自己动手惩罚窃贼,还省得他们审讯呢。
实际上,即便是闹出了人命,只要苦主愿意花钱息事宁人,官府便不会太追究。
原因很简单,这些窃贼绝大多数是无籍的,也就是所谓的黑户,死了白死。
在大明朝,普通案子的侦破率很低,但命案的侦破率十分高。这是因为命案的侦破率跟地方官员的政绩挂钩。出了命案,地方官如果不能在一定期限内破案,会被认为缺乏能力,在吏部考绩或者巡按御史巡查的时候会吃大亏,很可能失去升迁的机会,甚至任满降职。
但这是针对本地在籍人员,无籍黑户死了是不会有人关心的,因为他们本来就‘不存在’这片土地上。
最近一些窃贼失手后被活活打死,不也是不了了之了吗?尸首用破席子一卷丢到乱坟岗,没几天便被野狗撕扯个七零八落,这下场忒惨了点。
正是因为这行高风险,不少窃贼在赚够银钱后都会选择金盆洗手,洗白自己。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