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发视频给媒体是为了嫁祸给迪卡,同时,通过媒体转移公众注意力。
如果要嫁祸给迪卡,直接发给卫所不是更好?
关于转移公众注意力这样一点,就更说不通了。如果死者不是由媒体发现的,而是由督卫发现的,那么这个案子的相关消息,很有可能就只在卫所内部传递。根本没有机会被报道出来。
毕竟,没有哪个地区的管理者,愿意看到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有这样恶性的案件被报道出来。
而事件不被媒体发现,卫所也就不会承担来着公众要求破案的压力。这对凶手来说,这应该才是最好的结果。
这也就是说,如果当时凶手将视频直接发给卫所,既可以嫁祸迪卡,又可以减少事件曝光的可能性,从而减小案件的关注度,更有利于凶手的逃脱。
但在调查小组的报告中,凶手却没有选择这个最优的方案,而是将视频发给了媒体。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是想扩大案件的影响力。
而这样做,凶手的逃亡将承受更大的压力。
是想,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个案件,更多的商家开始检查店铺监控中是否拍摄到凶手的影像,所有的论坛网站上都挂有凶手在快递车内别拍下的影像。
那么,凶手冒着被全民关注的巨大风险,将视频发给媒体,是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