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做到这点必须要把里甲制恢复起来。
里甲制是用来管理户籍的制度。
明初规定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其中抽出十户为里长,其余一百户分为十甲,每甲之中又抽一人为甲首。
不论是里长还是甲首都是轮流担任的,理论上讲十年应该轮流一遍。
里长、甲首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计所属人户丁口、田产及其变化,以及赋税征收,徭役摊派。
在里甲制度的基础上编制黄册、鱼鳞图册。
有明一朝,皇权是不下县的。
官府对基层的统治便依靠这些里长甲首。
可惜万历一条鞭法后,保甲制替代里甲制,官府对基层的掌控进一步减弱,近乎失去控制。这才是明末逃籍,乃至造反情况屡屡发生真正的原因。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崇祯末年所用的黄册、鱼鳞图册还是万历年间实行一条鞭法时造制的早已经失真。可各级官府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改个年份照用不误。
如此一来朝廷便成了瞎子聋子,毫无动员能力可言。
朱慈烺想要恢复里甲制,不光是为了让里长甲首帮忙办夜校,更是为了国家动员力的长远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