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正向的投出比,有利于保证政策长期贯彻执行,防止人亡政息。
不过,他还是做了适当改进,说来也简单,就是减少部分官田地租。
此举既是为了减轻佃农负担,增加其积蓄和消费能力,进一步盘活国内市场,也旨在打击土地兼并。
地主也是要种地的,大批小地主都会亲自耕种,他们可以算是勤劳致富的代表。
但大地主已经脱离了劳动,全靠佃农耕作收租获利。
此时的佃农不比隋唐以前的徒附,人身相对自由,和地主之间并不存在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
官府的佃租更少,佃农又不是傻子,当然会做出合理的选择。
没人佃种自家土地,小地主受到的影响很少,大地主却不行,只能跟着减少地租,以保证继续经营。
这就是同舟社必须掌握大量公产的原因之一,手中没有大量官田,靠行政命令强迫地主降租,难度大、效果差,还容易反弹。
同舟社拥有官田的田底,调整“自己的”地租天经地义,任何人都无话可说。
而地主跟着调整地租后,其收益就会相应减少,再遇到突发的自然灾害,破产的几率便会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