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头的时候,却发现老祖与小胖墩儿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地挺胸收腹坐于餐椅上了。
啧啧,这家教,没得说。
于宴祖扮演好自己的厨师角色后,又扮演佣人角色将这盘款待自己的血鸭扛上了桌。
话说这鸭也够大只的,要不是老祖这口锅也够大,还真不好翻炒。
两人(鬼)早已持好刀叉严阵以待。
于宴祖没和外国人吃过饭,只在美剧里看到过,他沉吟半晌“你们要不要先做个饭前祈祷什么的?”
“傻逼,我们是血族,信的是该隐!”老祖一叉刺出,准确地叉中了一块鸭腿肉,放出口中,咔滋作响。
听声音应该是连骨头一起给嚼碎了。
这牙口真是让人羡慕啊!
小胖墩也往口中叉了一块鸭胸肉。
呵,毕竟是小屁孩弟弟,都不懂得挑好吃的部位!
于宴祖给自己夹了一块鸭脊背,心里平衡了。
三人也不说话,只顾着风卷残云,这一大盘血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中。
事实证明,用筷子的效率是要比用叉子要高上不少,于宴祖消灭鸭肉的速度小胜过了胖墩儿。
但当然远远比不过那连骨头一起吞的德古拉伯爵老祖。
干掉一盘鸭肉后,三人心满意足地摊在椅子上。
“好吃么?”德古拉老祖试探着曾曾曾……孙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