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诺行动了,他微微转身,背对驯鹿的陈诺双手捂嘴,发出驯鹿的鸣叫。
驯鹿瞬间有些愣神,它显然没有想到周围居然还有其他的同类,它听到了同类的呼唤。
萨姆抓住了机会,拉满弓弦,他知道时不我待,只要这只驯鹿反应过来,它肯定会逃走。
驯鹿哀鸣一声,但是它立刻朝着森林深处奔逃。这只箭射中了它的腹部,足以重伤它,不过没有立刻要它的命,这只驯鹿还有力气逃命。
根本不需要陈诺说什么,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做。
这只驯鹿已经受伤,所以必须要抓住它。沿着血迹,或者寻找这只驯鹿夺路而逃时留下的其他痕迹,总之就是要找到这头鹿。
不只是因为这只鹿是萨姆的目标,更因为狩猎法则。如果打伤一头动物,它也跑掉的话,猎人必须追上猎物,追上后一定要射杀受伤猎物。
否则就不只是被认为是不道德行为,而是违法行为。让受伤动物长时间痛苦而死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要打就一定要以最快的方式就猎物打死,这是美国的狩猎法则。
黑耳欢快的跑在最前面,它已经疯狂的开始追击,一路不停发出浑厚、低沉的吠叫。
陈诺加快脚步,对萨姆喊道,“伙计,需要我帮你完成最后的一击吗?”
“我不介意!”奔跑中的萨姆放慢脚步,他回答道,“陈,我可以走慢一点对吗?”
既然萨姆这样说了,陈诺也不客气,“乐意效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