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了方向,“待会我们去巴黎最安的地方。”
这话一说,我顿时有种不详的预感。
“难道是警察局?”我问道,“你不会真的是抓我邀功的吧?”
他看了我一眼,语气嘲讽地说道“怕什么?你沈哥我是这种人吗?”
不好说,咱俩又不熟。“那是哪?”
“去了就知道了。”卷毛伸手去按车载蓝牙的开关。
我盯着他的动作,犹豫了一会,说道“对了,之前那天晚上谢谢你了。”
“那天晚上?”他回忆了一会,有些疑惑“你哪天晚上伺候过我?”
“这——”我觉得他的脑回路和我对不上,连忙解释道“就那天在王老板门口的酒驾……”
他认真地回忆了一会“你是说那天在烧烤店门口吗?”
我点点头,“那天如果不是你,我估计就得去太平间躺着了。”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笑着说道“那你拿什么谢我?”
“这——”我干巴巴地笑了两声。这话怎么接?一般都是我对妹子说的啊。
“逗你玩呢。”
车子到了车库口,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拦住了他。卷毛探出头,摘下墨镜和他们打了一声招呼,那两人就直接放行了。
“对了还有,你是怎么知道我在那家餐厅的?”我问道。
“因为我是沈亦诚——”他回过头来说这话时,已经把墨镜戴上了。如果镜片可以自动调色,再加一颗亮晶晶的四角星,简直就是一位中二少年。
我撇了一下嘴,没有接话。
下车后,我拖着一个大行李箱,低着头跟在他后面,生怕被人发现。
他本来走在前面,突然又折回来走到我旁边,单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押着我往酒店走。看上去就是一位大明星拉着一位受苦受累的助理。
一进房门,他便得意地转头向我炫耀“怎样?这里安不?”
我把行李搁在门旁的行李柜里,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五星级豪华配置的酒店。
进门就是一个大柜子,中间用一个挡板隔开,一边是行李柜,一边是普通衣柜。衣柜里挂着两套浴袍,其中一件的外套已经被扔在外面的沙发上。
走过沙发,旁边的落地灯是明显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两根黑色的铁丝交织在一起,如螺旋般地往上伸张长,在离地一米左右的距离绕成了一个半瓢形。昏黄色的灯光洒了个半瓢形的阴影。
棉麻质地的地毯隔音效果很好,脚踩在上面几乎听不到一丝声音。我走到落地窗前,窗外有一个大约宽度不到两米的阳台,有两张黑色躺椅以及一张黑色小圆桌。小圆桌上摆着一杯喝到一半的生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