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云南省为最多,仅在雍正年间昭通地区就兴修水利工程10处,灌溉面积达2万余亩。
据乾隆《云南通志》卷十三水利条记载,雍正年间云南省疏河、开渠、筑堤、建闸等各项水利工程达70项之多。
水利工程的兴建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改流后,还将内地的先进生产技术和农具输入到改流地区。
鄂西地区“向来刀耕火种,不用灰粪”,因此鹤峰第一任流官知州即教民“积粪和灰”,“多收草粪”,引进铁犁、铁耙、铁镰等,使“高低田地,皆用牛耕”。
其它省改流地区这种引进先进技术和农具的现象亦很普遍。
改流后亦使手工业和商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对改流地区清政府鼓励从事多种经营,鄂西地区改流后“女勤于织,户有机声”,木匠、铜匠、裁缝各业俱有;施南府“百工多系本地居民有精于艺者,或居肆置物”。
云南东川的矿业也有发展,“矿产税年收万金”。
集市贸易更为繁荣,改流后水陆交通的开通,“水道可以安稳行舟,往来商贾称便,苗、彝土特产,借以源源输出,外地商品,如盐、米、布帛诸物亦得以大量输入”。
湖北鹤峰州“舟楫之往来,连络不绝,商贾之货殖,各种俱全;人事之繁华,已至其极”。
改流地区商业的繁荣可见一斑。
总之,改土归流促进了原土司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四,促进了土司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
改流前土司往往以“恐土民向学有知,不便于彼之苛政,不许读书”,“向来土官不容夷人应考,恐其入学,与之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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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流后清政府下令废除“禁部中夷人不许读书”的旧规,提倡在各改流地区广设学校,凡有条件办学的地方,均设立学校和教职,还规定取士名额。
湖北鹤峰流官知州提出设立义馆,令民间子弟上学,7岁以上儿童必须上学,父母不得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