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八章 淼爷的两种打开方式(4 / 5)

思想来去,脑海中闪过两个关键词,不是政策和法律,而是稳定和发展。

不管对于哪一级领导来说,闹大林淼的事件,直接的影响就是两个。

第一,接下来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及伴随这个问题而出现的经费开销,为的就是讨论清楚“未成年人涉及金融违法需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就算讨论清楚了,那又怎么样呢?除了彰显法律的权威之外,还能对国家和地方建设有什么实际推动作用?具体好处在哪里?显然没有具体好处,最多只不过满足了一部自我标榜为社会精英的精致利己主义者的政治诉求罢了。

第二个直接影响则更显而易见,林淼的事情闹大之后,将很大可能让东瓯市直接少掉一个社会投资引擎,对东瓯市的城市建设造成实质性打击。

那么在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大政的旗帜下,这种为了“正义”而反对的举动,到底是不是得不偿失?到底是“正义”重要,还是发展重要?

到底是为了稳定发展对某个个案睁只眼闭只眼合理,还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和这件事情死磕到底,甚至不惜打断大量的工程建设更加合理?

是要为意识形态的争论,强行制造甚至扩大事端,还是为了社会稳定、推动建设,尽快平息事端?靠举着意识形态大旗扯蛋过日子的人,和靠实干过日子用实际行动维护意识形态的人,双方心里,自然会有一杆自己的秤。林淼很清楚,自己属于后者,郭鹤龄、魏军、孙如来属于后者,康政德和罗万洲必然也属于后者,支持康和罗的人,更不用拿出来细说。

这次的事情之所以还有回旋的余地,不是因为支持林淼的人不在乎法律,而恰恰是那些人深刻理解法律这个概念背后的意义。工具是用来解决麻烦的,而不是用来制造麻烦的。

使用工具的人,才对工具的使用规则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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