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排,力破千钧,迅猛如秋风扫落叶;
这一排,摧枯拉朽,刚劲如烈火焚残躯。
太史慈心中一惊,急忙勒住马缰就地一纵,连人带马高高的跃起,跳离了碧血银枪的打击范畴。他知道,如果这一枪自己没有躲开,胯下的战马必然身首分离,而自己也极有可能落败。
毕竟,他赖以成名的并不是步战,而是马战。
一旦失去了战马,就相当于士兵上战场不带武器,学生上考场不带笔一样,除了任人宰割并无他法。
哼,这小子果然阴狠。前番的枪芒灌体明月融日,现在的擒贼擒王杀人杀马,无一不说明了这小子的枪法并不像他的为人那般光明磊落。
怒了,怒了,这回本将军是真的要怒了!
让过银色的枪芒,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寒风,一腔怒火在太史慈的胸中点燃,觑着一个空隙,手中的红缨枪猛然一翻,太史慈已如闪电一般窜到了张任身前,红缨枪若瓢泼的大雨铺天盖地的向张任倾射而下。
众所周知,长枪虽然利于近战,收拾起刀盾兵来犹如农夫收割庄家一般容易,但是过于靠近之时,反而失去了腾挪之地,长枪的威力却也施展不出来。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