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有名了!
因为律师这个行业和别的行业不同,他们是专门打官司的,把别人打得越狠,他们越出名,赚钱就越多。
在历史上,被这两家律师事务所玩死的公司和个人,简直太多了。
他们最狠,所以他们最大最有名,这是律师行业的独特的逻辑。
北美的吃瓜群众终于明白了,罗佳不是闹着玩的,他豁出去了,不惜重金,请了全北美两大律师事务所,为星辰系统保驾护航。
仅仅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罗佳雇佣的那群诉棍,就起诉了一百多人诽谤罪。
而罗佳的态度很明确,杀一儆百。
北美不是讲究法律的地方吗?
告他们!
不接受和解,无论花多少钱,就是要一直告到他们倾家荡产为止!
那些大型媒体也察觉气氛不对劲,纷纷有所收敛,不敢再发带有明显诽谤性质的文章。
取而代之是一些不太明显,律师们难以抓到把柄的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