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将黄纸也当作证据,用自封口袋子保护起来,与前一份密封好的证据放一起,再取拿死者手中攥着的纸卷。
刑警们费了一番工夫才将纸卷从死者手中取出来,解开扎纸卷的线,将纸卷放玻璃片上抚平。
摊开的纸卷的第一份也是一份合婚文书。
刑案组研究了内容,给了特写记录,再拿走最上面的纸页,第二份仍是合婚文字,第三第四第五……后面的也全是合婚文书。
厚厚的一叠纸有四十几份,内容相似,唯有合婚双方的名字不同,而每一份阴阳合婚书上的证婚人都是“黄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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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了十来份合婚书的内容,刑警们没有再一份一份的研究,先给每张纸拍照记录,再把它叠起来装在袋子。
然后再继续检查另四位死者,都找到了一份合婚文书,第三位死者的合婚文书装在死者脖子上挂着的铜盒子内。
下井收齐证据的两位刑警相互配合着,提取了井壁和井底残留的血肉,布料纤维丝、头发丝等痕迹证据。
之后,再查看放在井底的陶缸和红烛。
两根红烛明显不是市面上的售品,看着像是特别订制的成品,而且推测可能很长,因为红烛燃烧过后烛融化流到缸盖上积攒到了一大团烛泪,还有烛灯芯线燃烧后留下的烛灰。
红烛也是一种物证,说不定能从它身上找到某些痕迹。
有侦察经验的刑警们直觉那只缸不简单,把红烛用封口袋密封起来,再用侦察工具查看缸盖和缸体。
陶缸表面大部分区域有与井壁相似的那种因常年处于潮湿环境下产生的青绿霉斑,有两个区域的霉斑被抹掉了一些,由此初步判断它被人触碰过。
但是,缸体与盖面没有留下任何指印痕迹,也没有粘有可疑物质,如果井内的事是人为,那位做案人员必定是位拥有顶级反侦察力的超级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