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事可不能这么办。一听说落实政策,就猴儿屁股着火似的蹦蹬,那是不经人事的傻小子。
正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在动手之前,总得先详细地观察运筹一番。
其实缠磨父母的时候,洪衍武已经把相关条文琢磨一个月了。而他从爹妈那儿了解到的情况是这样的。
当初“大栅栏街道办”是1955年租用的洪家的房,原本就是因为资金紧张才没购买。
到了1956年呢,因为资金情况进一步恶化,街道办连房租也付不出来了。
洪禄承和王蕴琳也没难为,说就把租该为借得了。这么着,街道办的养老院实际上从此就白用洪家的房子了。一直用满十五年再说。
这件事表面上可以说,是洪家吃了大亏,可也得说洪家不愧姓洪,错有错着,很有点洪福齐天的意思。
因为在1956年,京城政府就提出了针对私有房产的改造意见。到了1958 年5 月17 日至31 日,则正式通过了私房改造方案。
其中规定了,改造以出租房屋间数和建筑平方米结合计算。对其出租房屋够15 间自然间,不够225 平方米或够225 平方米不够15 间者都列入改造对象。
赎买定租也定的很低,而且为保证雨季居住安,还采取边留房、边审批、边接管的办法。
而洪家的老宅呢,恰恰因为是给“街道办”白使,压根就没交过钱。而街道办仗着自己也是公家单位,随便就能打电话叫房管所的人来修缮房屋。
这么一来,洪家的房子就被所有人给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