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哲学悖论(5 / 5)

突然,她把一卷白色的东西悄悄塞进他的手心,李察心中一触,赶紧把东尼泊尔进兜中。

李察退隐到一根立柱后面,悄悄打开那卷白色的东西一看,发现里面是封信,收信人写着“白菊花”的名字。

李察的心弦被强烈震颤了,这封迟来的信件是如何落进惠梨香手中的?也许是在白菊花的遗物中被发现的?他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重要讯息,也许正是破案的关键?信的内容是什么?是谁写给白菊花的?写信的目的是什么?一大串疑问在他的心头升起。他决定必须在今夜就把信件的内容翻译出来,到那时候,一切就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这封信上一定有指纹,他把信交回给惠梨香,让她赶紧找人做指纹鉴定。

当晚,他来到惠梨香的公寓,惠梨香和李察都脸色凝重,相对坐在沙发上。惠梨香拿出了鉴定结果,和比对的两枚红红的指纹。

李察双手捧着鉴定书,轻声责备惠梨香“这种事儿你怎么能找刑侦局的人做呢,他们如果出来搅局,或把消息捅出去,我们就麻烦大啦。……不过也怪我,当时太心急,忘了提醒你。”

惠梨香笑着安慰道“不管怎么说,鉴定总算是做了,赫夫曼的指纹也有了,事实俱在,证据确凿,证明杀害白菊花的黑手就是他,但现在的问题是,你该怎么办?”

李察捂着脸窝在沙发里,一言不发,客厅里静得出奇,只有落地钟的钟摆声机械地响着。

李察的脑海里掀起了一场风暴。从接到“白菊花凶杀案”起,他吃尽了苦头,熬过了难关,闯过了一道道险滩,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就在即将破案的关头,他发现自己遇上了一个哲学悖论。

这个悖论来自于《圣经》一个人说“我在说谎”,如果他在说谎,那么“我在说谎”就是一个谎,因此他说的是实话;但是如果这是实话,他又在说谎。这样矛盾就不可避免。这类悖论的一个标准形式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无限逻辑循环。

白菊花案正是如此,他破了案就等于没破,因为凶手是总监赫夫曼,甚至连局座也参与其中,做案人正是案件督办人,李察没法、也不敢指证自己的上司是真凶,这样一来,他成功了就等于失败了,案子破了就等于永远也破不了了。这不是天大的怪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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