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用了这些钱,去了最大的批发市场,买了他们那边最好的货物,像什么电子手表,还有一些花衣裳之类的,趁着天黑,背到了火车站,找到一辆运煤火车,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坐了下来。
又是几天几夜,琳琅来到一个不知名的城镇,把自己收拾干净之后,首先把自己买的东西藏匿好,大摇大摆的来到了县城,打听好环境之后,第二天开始售卖。
不得不说,因为她这些东西新奇,非常的受人欢迎,不一会儿就抢售一空了,赚的钱也非常多,毕竟她除了吃的,无非就是浪费点时间,至于运费什么的,一点儿都没话费,所以赚的特别的多。
来来回回倒腾了几十次,琳琅手中的钱也多得数不清,有人看了也眼红,因此一个小团伙找上了他。
琳琅是谁呀,从来就没有怕过谁,在他们面前秀了一场中国功夫,把他们一个个教训的服服气气,但也没有让他们走,而是跟他们谈起了合作。
琳琅负责运东西,而他们这些人则负责卖,所得利润五五分,他们人多,对周围的环境又比较熟,琳琅也没有小气,直接找到一个火车站的管理员,给了他一些利润分成,就这样一群人开始开干起来。
短短三年,琳琅就积攒了几十万,在这个年代,那可真是天价了,后来有人查的严,琳琅这才收手不干。
琳琅带着那些钱去了深圳,买了几十栋房子,用当时买东西的人脉开始进东西,然后再卖给别人,一来一回,赚的虽然少,但是次数多呀,积攒的多了,赚的钱也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