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慢慢的几乎忘了她长什么样子,但是我记得她叫梁谨,所以后来有乱七八糟的人出现的时候,我说,我有女朋友了,她叫梁谨。
初三那天下晚自习,我看到她了。
虽然我忘记了她的样貌,可是我确定那个人就她,只是她身旁还有一个男孩子。
我是有印象的,那天陪她去一中找我的男孩子和这个是一个人。
我装着看书的样子,然后撞了上去,连连道歉。
如果她认出来我了,那么我会告诉她,不用等十一年了,我已经喜欢上她了,我是这么想的。
可是她没有,她客气的回应了一句,没事。
我顿时落荒而逃,她彻彻底底的把我忘了,或者是根本没记住,那句话真的只是童言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