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的男知青(14)(4 / 5)

如果有杨正父母给看着,大队长相信,网名应该被不会做的太绝,更不用说,还给他们家生了宝贝孙子。

杨正听到大队长这么说,也是明白了,对于自己的那对父母,杨正的感情并不是很多,不过也知道在现在,父母对于自己还是很担心疼爱的。

当初来到这个地方,心里对父母说怨恨的,如果不是他们无能,自己也不会落得如此境界,不过,这些日子自己成了家,有了孩子,杨正对于父母也是有所理解,毕竟这个只能说是,造化弄人。

所以,杨正想了想,开口说道:

“爹,我这等会儿就给我父亲写一封信,说明一下,之前没有通知他们。的的确确是我的失礼,对不起。”

大队长怎么也没有想到杨正这么客气,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说着,“没事,我知道这也是情况特殊啊!”

“我父母劳改的地方,距离这里距离说近也不是很近,我今天容去送信,等到他们回信,也大概需要半个月了。”

杨正解释着。

大队长一听,连忙摆手,“没事,没事。”

原本只是希望等到杨正回城里的时候,自己的闺女能够有一个依靠,并没有一定要杨正父母立刻回信的意思。

所以,杨正来到房里,就拿出了之前收着的信纸,写了起来,

而闫娟娟正好醒了,此时小宝也正睡着,闫娟娟慢慢起身,走到杨正的身边,问道:

“阿正,你这个在写什么?”

杨正看着闫娟娟,说道:

“我在给我父母写信,告诉他们一下,小宝出生了,还有我在这边成了家。”

闫娟娟一听,是给自己公公婆婆写信的,也是好奇,看了看杨正的信。

此时,杨正在信里介绍闫娟娟呢。

“父亲,母亲,我在这边成了家,我的妻子叫闫娟娟,是这里大队长的女儿,她很漂亮,也很懂事,更重要的,是我很喜欢她,我相信等你们见到了,娟娟,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杨正后面又写了什么,闫娟娟不知道了,因为看到这里,她自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喜欢,这个字眼,杨正从来都没有对闫娟娟说过,即使是在没有结婚之前。

闫娟娟自己也知道,那个时候,杨正对自己并不是喜欢,因为在他的眼里,没有和自己一样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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