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通缉?”
“是的,依照审判书和潜逃说明拟定的通缉令。文书是从汉密尔顿发过来的,全球通缉标准。”
“全球通缉!”
洛林惊得瞠目结舌,赶紧翻开通缉令,一页页浏览起后续的文书。
缺席庭审记录,罪案记录,旁证,宣判,通缉决定,还有通缉级别……
一般来说,由于通信手段不发达,军事法庭及巡游法庭的审判结果会依据罪行确定等级。
普通的小罪是三级,只在法庭辖区生效。严重一些的是二级,会向上级备案,在王国或殖民地总督辖地生效。
只有最严重的一级罪行才会选择全球通缉,这意味着被通缉人的罪行得到了大不列颠王国的神圣裁定,凡米字旗飘扬之处,他都将是待罪之身。
洛林仔细看过庭审记录,虽然上列了很多罪名,但真正被陪审团认定并宣判的只有贝尔向他倒卖军火这一件事,就算是这一桩,当庭的举证也称不上充分。
以贝尔的身份来说,这绝对算不上大罪,连够上二级都颇为勉强,沙克为什么非要把它闹大到一级?
沙克不可能不知道,一旦这份文书漂洋过海送到普利茅茨,贝尔的家族就完蛋了,上议院有无数人等着他们家的把柄,期待着为这个几乎死透的前豪门添上最后一锹土。
公报私仇?
虽说不愿承认,但洛林印象里的沙克私德不亏,绝不像会做出这种卑鄙事情的人。
除非,贝尔做了什么事,让沙克把他彻底当成了仇敌。
是什么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