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6章 大讨论(2 / 5)

毕竟从国内法律来讲,法律是不提倡以金钱来影响法律判决的,要不然这个社会岂不是就要乱套了?我把人打死了,大家私了一下,我陪你百万,死者家属拿了钱高高兴兴走了,打人者逍遥法院或者象征性地坐一下牢?这样对死者真的公平吗?

而且这个问题也有很多法律专家开始引申出来,也有更多的电视台的法制频道开始以洪涯县这件事为蓝本展开了讨论,讨论的议题主要是两个,一百五十万的赔偿是否合理,这件事会引发出多大的社会效应。

最后那些电视台请了许多法律专家,社会问题专家探讨之后得出的结论几乎都一致,那就是一百五十万一人的赔偿的确是超高了,以洪涯县的经济状况,再结合以往的一些相关的案例,永安集团赔偿每人八十万元都算是高标准赔偿了。

第二个结论那就比较有意思了,一些专家又引申到一些拆迁钉子户,为什么会有钉子户的存在,就是他们看准了这是一个发财的门道,所以死活都要跟政府,跟企业对抗到底。

这件事发展到现在这个状况,是马光严和杨德凯乃至刘民举万万没有料到的,东江省的一个案件,最后演变成了全国大讨论,而且这风向甚至还往永安集团这边倒,这次超过标准的赔偿让永安集团赚足了眼球,而且也成功地激发起了很多人对这家公司的同情心。

site st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