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宗平觉得也是,想了一会,便带他一起去见区政府领导。协议由省政府与区政府签,钱由他来付。
方仁正听了之后,便多了一个心眼,如果这块地能直接以他的名义买下的话,那就好了,因为如果协议是由省政府与区政府签的,将来这地的所有权还是省政府的。如果地价不涨,那自然没事,而如果地价一涨,省政府难保不会出尔反尔,跟他翻脸,说地是省政府的,他来开发是借鸡生蛋,这赚的钱,要归省政府所有。而他花的这五千万以及后续的开发费用,只是省政府的借款,到那个时候,这点钱还算的了什么,相比起房地产的升值,这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了。
因而等到贺宗平想跟区政府签订协议的时候,他突然说道“贺主任,你看这块地如果由省政府来签协议的话,是不是有点麻烦?我要先把钱转到省政府帐户上,然后再交给区政府,不如这个协议由我来签,我直接打款给区政府,拿到地之后,我开发出来房产,免费送给省政府使用,你看行不行?”
贺宗平忽然听他这样讲,一时有点迷糊,拿不定主意了。要说不是他不知道土地的重要性,而是此时他要面对的是五千万元资金的压力,要不是方仁正愿意出这钱,省政府肯定不会同意买地的事。
现在省政府同意买地,区政府也答应卖了,可这五千万元算是省政府借方仁正的,到时候这笔帐可就算在了驻京办的头上了,省政府肯定不会还这笔钱的,驻京办算是个实体单位,亦官亦商,只有驻京办自身能盈利了,才能还的上这笔钱。这还不包括下一步开发建房子的钱。